七零炮灰女配的锦鲤日常[穿书] 第133节
  党建国浑然不察女儿此刻的状态,想起刚才贺知洲和万幸之间亲昵的关系,只觉得万幸这小丫头恐怕不简单,她的父母必然也不是什么池中之物,更是不敢小看,叮嘱道,“小雨,你接下来,在学校里面可要对你这个同学好一点。爸爸能不能升到正职上,可就看这几个老领导肯不肯给面子松口了,知道吗?”
  党秋雨委屈的看了一眼她爸,却什么都不敢说。
  她要怎么说,说她前不久,还在学校叫嚣,让万幸最近小心点儿,不然要给她好看吗?
  现在到底是谁给谁好看了?!
  想到这里,党秋雨只觉得自己丢死人了!
  *
  走廊里,万幸一脸无语的看着在前面大摇大摆着走路的某个人的背影,说道,“你真的要跟着我们一起进去啊?”
  “假的。”贺知洲头也不回的说道,双手还在口袋里,停下身摸摸下巴说,“小宝丫,你很不喜欢那小姑娘啊?她怎么了,惹你了?”
  谭睿扫了他一眼,心想这不是明知故问吗?他俩可全都看见了。
  万幸摆摆手,“嗨,没惹我,我也没不喜欢,就是看着小姑娘挺逗的……所以你是不进去了?”
  贺知洲没再继续追问了,直起身,一手点了点在万幸他们房间不远处的包间,说道,“今天时机不对。等有机会的时候,我再登门拜访。”
  万幸果然松一口气,真要是让贺知洲进去了,以他这种到哪都能混得开的性子,自然不会觉得不舒服。可万幸怕就是怕,贺知洲玩高兴了,就想折腾她了。
  *
  “你对万幸真的还挺不一样。”谭睿和贺知洲重新回到了桌边上,笑着说道。
  贺知洲看着他,没说话。过了会儿,他直起身,弯着眼睛说,“你没觉着,这小丫头跟别人就是不一样吗?”
  “是有区别。”谭睿十分中肯的说,“但是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。”
  “不。”贺知洲一根食指摆了摆,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,晃了晃脑袋,随后双手合十,放置在了脑后,说道,“她……”
  摸了摸下巴,贺知洲乐了,“算了,想什么呢,喝着。”
  “别喝多了。”谭睿看了一眼瓶里的余量,给贺知洲倒了一杯,说,“你等会还要回去看老爷子。”
  “知道。”贺知洲举杯示意,仰头饮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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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第二天的考试进行的相当的顺利,万幸也等了挺久,但是不论是党秋雨还是秦悦悦,在这一天都安分的不得了,谁都没有来惹过她。
  这种岁月静好的错觉一下子让万幸都觉得有点不太真实,一直到放学的路上,在校门口瞧见了党秋雨的父亲党建国,她这才眨了眨眼睛,一笑,从书包里拿出了自己用来打发时间的卷子,溜溜达达的又回到了徐涛办公室。
  见万幸过去,徐涛也没意外,和万幸打了个招呼之后,就继续处理起了自己的事情。
  每一科负责审阅的老师不一样,语文考的比较早,批改起来也相对容易,很早就弄完了,他算是比较清闲的一波。
  没多久,党秋雨就带着秦悦悦和于彤彤一起进来了。
  万幸从桌子上厚厚的作业本当中微微抬起了头,托腮看戏。
  “你就是党秋雨的父亲?”徐涛见人进来了,便放下了手中的茶缸,站起身和党建国握了握手。
  万幸突然一笑,心想还是有差别待遇的。
  如果只是寻常同学的家长过来,可能徐涛也就像是所有老油条一样,坐在办公桌后面,不咸不淡的抬个头,再随便的开口问一句,哪会像是现在似的,还这么郑重的站起来跟人握个手。
  看到这,万幸突然之间就不想继续往下看了。
  左右这件事情,可能党秋雨最严重的处分也就是被取消当科成绩,反而可能秦悦悦会受到的惩罚更重一些。
  而这个重,大约是来自于环境的压力,毕竟要说她做错了什么,倒也还真的没有。无非就是不该小小年纪就学人家玩勾心斗角的那一套罢了。
  “徐老师,我落下的笔找到了。”万幸举了举手上的钢笔,笑了笑。
  党建国看见她,脸上一下子惊喜了起来,先徐涛一步,满脸放光的冲着万幸特别热情道,“哎呀,是万幸啊!我是党叔叔啊,你还记得吗?”
  万幸笑了笑,“叔叔好,我先走了,你们慢慢说。”
  说着,万幸不给几个人再继续说话的机会,便出了门,反手还顺带把门都给关上了。
  考完之后会放假一周,之后所有学生就要来学校领取成绩单,以及各科的考卷,进行一天的卷面复盘之后,就彻底的放暑假了。
  万幸晃晃悠悠的在学校走着,加快了些步子,想着赶紧回家。、
  陈晓白今天晚上和秦千汐还要再去一趟老国手那边,扎针据说要持续整整一周,但是万幸也觉得,陈晓白这两天的精气神都明显的不一样了,看上去特别的明朗,就连记忆都加强了许多。
  所以,她今天得自己回家。
  这两天万中华在谈一个生意,算算来回的时间,应该也快到家了。她昨晚上从饭店离开之后,特意找大厨学了一道拔丝地瓜,糖都已经准备好了,想着练练手给万中华做一道菜吃呢。
  还不等万幸进门,远远地,万幸就已经听到了院子里面的欢呼声,她眨眨眼,推开大门进去,意外的发现万中华居然已经提前到家了,不由惊喜的喊了声,“爸爸!”
  在院子里面的万中华听见呼声,马上就回过了头,等万幸看到的时候,万中华的脸上已经洋溢出了笑容来。
  万幸也说不上这一刻是怎么想的,三两步跑过去,扑到了万中华怀里,被他抱着转了一个圈。
  万中华是个不太会表达的人,哪怕是这些年外出跑生意,也见到了不少,学到了不少,可在面对家人的时候,却永远都是最淳朴的那一种。
  能做的东西,他往往不会太注重口舌去说,也是因为这样,让万幸总觉得这个爸爸有点笨兮兮的。
  “姐姐——姐姐你回来啦!”万志高站起身,扯着嗓子就冲着万幸那边喊,一边喊一边招手,说道,“你快看爸爸给你带什么回来了——!是你最喜欢的!!”
  小家伙兴高采烈的,冒绿光了。
  万幸这才发现,屋里不光有她们自家的人,刘国有居然也在这里。
  秦千汐不在,他平时有事儿没事了也会过来找秦国毅下下棋,或者聊一些时下的趣事,秦国毅长久不出去,闷得不得了,刘国有这一招算是正中他下怀,每次见着都高兴地不得了。
  万幸眨了眨眼,把书包卸下来,交给万中华拿到了一边,终于走到了桌子前面,看到了被所有人仔仔细细盯着的那个物件。
  东西还放在一层软布上,底下垫的老厚,像是生怕被磕着,几个边角的位置全都被包裹的相当的精致,显然十分的爱护。
  万幸眨了眨眼,这才看到相机上面的‘mamiya’这几个英文字母,当下吃了一惊——玛米亚这个机型,在现在这个时代来说,能称得上是天价了吧?!
  她不太认识型号,可就这个做工,以及这个牌子,少于一千块钱可都拿不下来啊!
  “爸,这是……”万幸看向了万中华。
  万中华显然是紧赶慢赶回来的,满身满头的土,坐在那都快没神了,显然是困倦的不能行,然而双眼却晶亮,尤其是在万幸问向他的时候,万中华更是笑了,说道,“你不是一直都想要个相机吗?爸去打听过了,这一款是个国外的牌子,性能好,拍摄清楚,还是彩色的拍摄模式——咋样,你喜欢不喜欢?”
  万幸觉着有点鼻酸,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还是不太懂事儿。
  明明这东西并不是什么刚需品,可她却总是挂在嘴边上,说的时候她没察觉,还觉得那是离自己现在的状态很遥远的东西,却没想到,不论是陈晓白,还是万中华,全都将这件事情给牢牢地记在了心底。
  之前找陈晓白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,万幸打算的,也是希望陈晓白能暂时支援她一点钱,毕竟她自己这里攒的也有不少,买一个普通标配的已经是绰绰有余了,却没想到,万中华居然再这天,给了她这么大的一个惊喜。
  毕竟这个年代还没有摄影专修课程,这东西又是个精贵的物件,什么都需要金钱作为支撑,一般的家庭,谁能给孩子买得起这个?就算是能买得起,谁又舍得?
  万幸看着桌子上那台相机,随后重重的点了点头,说道,“我喜欢的!”
  作者有话要说:  嘤我宝丫已经很乖了qaq麻麻爱你
  第119章 【一更】
  万幸是真的很喜欢这个摄影机。
  她从前最喜欢的, 就是每逢三个月就会修一次假,抽出差不多半个月的功夫, 去这世上的名山大川去旅行, 孤身一人的时候, 却也更能体会到那种自己独处于天地之间的感觉, 很舒服, 也能让她心情平静下来, 彻底清洗掉连日来的疲惫。
  带着相机, 也只是为了记下当时的平静的心情,让她在疲惫之余能看一看,让自己心情能够平静下来, 更像是一个舒缓的药物。
  而现在, 则完完全全,是想要记录生活。
  记录当下这个和此后三四十年完全不同的世界,记录这个和此后生活大相径庭的朴实。
  譬如早餐摊位上,几家的邻居凑巧碰见,聚成一桌, 却能毫无芥蒂的互相分享着桌上的食物, 并不在意形象的放声大笑,引得听见的人也都喜气洋洋。
  这些都是在后来高速生活的都市之下,完完全全看不到的光景。
  所以当万幸拿着那张照片,去找贺知洲显摆的时候,贺知洲问起她这个话题时,万幸给出的答案, 便是‘人’。
  *
  万幸想着自己在回老家之前,趁着自己手上有相机,再去一趟□□,顺带能拍个照。
  加上想着贺知洲马上要回部队,万幸便想着拉着他一起出去溜达溜达,还能给自己当个免费保镖——一小姑娘扛着个大摄像机出门,哪怕是在当下的北京城,万幸都怕会被人给抢了。
  万幸还不知道贺知洲住哪,但是知道他联系电话,把人扯出来了之后,万幸才跟着一起溜溜达达的走到了广场上。
  “你今天怎么穿的这一身跑出来了?”万幸狐疑的看了眼穿着一身笔挺军装的贺知洲。
  贺知洲头上没带帽檐,身上的军装也换成了剪裁的相当笔挺的正式军服,这应该是长官级别的军人才能有的制服。
  闻言他一笑,说道,“下午我就回部队了,这不趁着还早,跟着你出来转转。”
  万幸一眨眼,好奇的说,“升官?”
  “嗯。”贺知洲摸摸下巴,“升官发财,多吉利。正好凑上你二伯娶亲生子,这不,凑巧了。”
  万幸一乐,“那可还真是凑巧了。”
  □□广场上每天都是人来人往,这个时代下,很多老人都会在附近的树荫下,搬着马扎凑成一堆,说着他们年轻时经历过的那些后来无数人都不可能经历过的事情。
  万幸喜欢拍这个,更喜欢拍摄那些老人说到动情处的时候,脸上或是洋溢着的笑容,或是充满着悲痛的泪水。
  贺知洲一直默默的看着她,直到看见万幸在拍摄一个,正守在自己的摊位前面,双手合十,带着头巾的一个慈眉善目的卖着糍粑的老奶奶的时候,他才终于开口问道,说,“我瞧着人家小姑娘都喜欢拍摄点花花草草的,你这拿着个相机在这拍来拍去的做什么呢?”
  “拍人啊。”万幸调整机器的时候,漫不经心的回应道,“你不觉得,这些老人身上,有一种年轻人没有的东西吗?”
  贺知洲给帽子摘了,有点热,闻言说,“什么东西?”
  万幸想了想,“大概是……对于生的喜悦吧。”
  只有经历过死亡的人,才会更加的珍惜活着。
  这些老人,有些已经鬓角斑白,满头霜雪,有些背着残肢,有些拄着拐杖,可哪怕是跌到,脸上都还带着骄傲的笑,说他的腿,是当年杀了两个侵华者换来的。
  小姑娘脸上有着一种不合时宜的成熟,却能随随便便的将‘活着真好’这几个字给挂在嘴边上。
  想到曾经在村子里面,村里的老人们告诉贺知洲的那些东西,他就觉得,心里好像是被什么东西给扎了一下的一样。
  “得了,岁数还没个猫大呢,在这生生死死的。”贺知洲一笑,大手覆盖在万幸的头发上,说道,“吃冰棍不吃?喊哥,喊哥给你买一个去。”
  万幸抬眼看了看,不远处的树底下有个骑着车卖冰沙的老大爷,于是她特别干脆利落的喊了声,“哥。”
  贺知洲一愣。
  调整相机的万幸抬起头,大眼睛无辜的一眨巴,说,“去买去呀。”
  贺知洲:“……”